2)第121章 大无语事件_重生从700万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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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饭吃到一半,突然有一群人闯了进来,不由分说的对乐姐拳打脚踢。

  其他两个模特见势不妙都跑了,孙先生没有跑,他帮忙报了警,还在一边拉架。

  结果这群人丧心病狂连孙先生也一起拉着打了。

  几人动手的时候,警察来了,把他们都抓了起来,还把孙先生和乐姐送到了医院。”

  “所以那天你接到的电话脸色那么难看就是因为这个?”罗凡问道。

  高萌点了点头说道:“乐姐的母亲跟我母亲是特别好的朋友,我们两个也是从小就认识,关系非常好,乐姐在沪上没有亲戚,她被送到医院后只能给我打了电话。

 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,医生告诉我乐姐被打的有轻微脑震荡,身上多处淤青,右腿小腿骨裂了,那位孙先生则是直接被打断了一根肋骨,还有比较严重的脑震荡。

  我感觉事情不对劲,立马联系了贾律师让她过来一趟。

  贾律师刚来就遇到了前来询问情况的警察,我们互相交流了一下才知道原来那几个打人的是被一个女生雇来的,那个女生还是乐姐宿舍的。”

  听到这儿罗凡眉头一皱,他想到了前世听说的房乐乐遭到了校园霸凌,还得了抑郁症的事情,两件事十有八九是有联系的。

  “那个女生为什么雇凶伤人?”罗凡问道。

  高萌转头看了一眼贾婷。

  贾婷心领神会走上前去说道:“老板,事情是这样的,一个月前,房乐乐小姐被一个导演看中想邀请她拍摄一部微电影,而一开始这位导演看中的是房小姐的舍友。”

  听到这儿罗凡明白了,难怪高萌和康巽说这件事离谱,罗凡听了也觉得离谱,一个大学生了,心智怎么会这么不成熟?为了一个莫须有的机会雇凶伤人?这可是要担法律责任的。

  “这件事你打算怎么处理?”罗凡朝高萌问道。

  “肯定是走法律程序了,雇凶伤人属于故意伤害罪共同犯罪中的主犯,情节较轻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者管制。

  若致人重伤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、或者死刑。

  轻微伤不构成犯罪,但公安部门可能进行治安处罚,即拘留或者罚款。另外,还得承担被伤者的经济赔偿。”

  “你还知道法律条款呢?”罗凡有些惊讶的问道。

  “这是贾律师告诉我的,我顺便背会了。”高萌解释道。

  “罗总,高助理说的没错,法律确实是这么规定的。”贾婷说道。

  “这样啊!验过伤了吗?”

  “验过了,属于轻伤,如果我们走法律程序的话,雇凶者应该会被判处1年到2年的有期徒刑,只是有可能会被缓期执行。”

  “缓期?对方都不用坐牢啊!与其这样不如多要点钱呢!”康巽说道。

  “坐不坐牢无所谓,关键是她的档案上就有了这个污点,这个污点会跟她一辈子,对她的孩子都会有很大影响的。”高萌面无表情的说道。

  罗凡那边显然也是这么想的。

  不过他跟高萌怎么想都无所谓,关键是当事人要怎么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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