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二十八章 四民_北宋穿越攻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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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书·周官》:“司空掌邦土,居四民,时地利。”

  《穀梁传·成公元年》:“古者有四民:有士民,有商民,有农民,有工民。”

  《管子》曰:士农工商四民者,国之石民也。

  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“士、农、工、商,四民有业:学以居位曰士,闢士殖穀曰农,作巧成器曰工,通财鬻货曰商。”

  按照后世公司的架构来理解的话,就是:一等人是职业经理人,负责行政管理、组织生产;二等人是普通蓝领,负责提供原材料和生产加工;三等人是技术工人,负责研发新产品;四等人是营销部门,负责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。

  您是不是感觉排名有问题?

  当然有问题了,以某官本位思想严重的国家有些扭曲的商业社会的价值观来衡量,应该是士商工农。也就是官员掌控一切,商人与“白手套”们合作发财,白领们辛勤工作,农民伯伯辛苦吃土。

  由此大概可以看出,古今最大的区别在于农和商的位置颠倒了。

  这并不是封建帝王们良心大发,感念农民伯伯的辛苦而特意抬高了农民的社会地位,而是因为生产力的落后和工商业的畸形发展,而不得不喊出的正治口号。谁要是当真了,就真的是图样图森破了。

  以农税仅占国家税收四成的宋朝为例。

  北宋的田税规定,向土地所有者按亩征税,每年夏秋各征收一次(沿袭唐朝的两税法)。北方各地大致每亩中等土地可收获一石,须纳官税一斗。江南各地由于产量较高,每亩须纳税三斗。唐代的两税法是按资财多少征税的,而宋代则是按土地面积定额征税的。秋税,是在秋熟后按亩征收粮食;夏税,是以收钱为主,或者折纳绸、绢、绵、布。

  按亩征税是征税的基本标准,但是在实际征收时,还有所谓“支移”、“折变”的计算,从而提高了实际征税的税额。“支移”就是在征收秋税时,要求农民运至指定地点交纳,如果农民不愿随长途运输之劳,就要多交一笔“支移”,也就是“脚力钱”。“折变”就是在征收夏税时,钱物辗转折变,也提高了实际交税额。

  官田招佃农耕种,由**收取地租,称为“公田之赋”。但官田本身无人交纳秋夏二税,往往又把二税加到佃农头上,加重地租数量,即所谓“重复取税”。

  北宋的身丁税规定,男子20岁为丁,60岁为老。凡是20岁至60岁的男丁,都要交纳身丁税,交钱或交绢,与两税同时交纳。

  北宋承袭五代十国的苛捐杂税,以类合并,统称之为“杂变”。其中名目繁多,如农器税、牛革税、蚕盐税、鞋钱等,即所谓“随其所出,变而输之”。

  另有和籴、和买制度。和籴是官府强制收纳民间粮米;和买是官府强制收购民间布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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