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42.番外一_夜尽归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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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番外一

  大难不死,必有后福。

  这是这几天来,他听到的最多的祝福。

  的确,后来听他们讲起,他昏迷了近三天,刚被送进医院时的状态很不乐观,子弹射进的位置距心脏仅仅几毫米,头一天晚上达到重度休克,在生死边关徘徊。

  好在第二天,情况明朗了起来。

  但撇开这些已经度过的难,对他来说,什么才算福呢?

  待他意识清醒了些,想起那天他在昏迷合眼之前,感受到的一丝遗憾。

  他害怕就这么走了,留下她一个人,她一定会很难受。

  他甚至还没实现答应说给她听的,第一次见她是什么时候,什么场景,她在做什么。

  这些事情,除了他没人知道,也只有自己能够告诉她。

  那一天,他到如今都仍记忆犹新,哪怕是后来上大学,在学校封闭的那段日子,又或者是去到边境,午夜轮回他也没有忘记。

  只要拿起她的照片,就幻想她在眼前,哪怕仅仅一个路人的眼神,他都能回味很久。

  遇见她之前,他已经从苏叔口中听过不少次她的名字。

  那时,他只觉得,相比自己,她是幸福的。

  他对幸福的定义很简单,奢望也不大,一家人能和和睦睦吃顿饭就很好。但他记忆中的童年,是充满暴力与争吵,哭泣与痛苦的。

  父亲嗜酒好赌,母亲软弱多病,两人一旦有口舌之争,较真的结果往往高下立现,他太习惯一顿饭吃着吃着就不欢而散,伴随着摔碗掠夺导致殴打成瘾。而他自己,不过是这个家庭的累赘,又或者说是他们懒得离婚的借口。

  他不敢说自己不幸,否则,怎么会在之后碰见她呢。

  如果要度过很多不幸,才能遇来大幸,那他欣然接受这样的安排。

  于他经历过的人生来说,并非完美就是向往,他对身边的一切已经看淡,执着的不过是简单平淡的人跟事。

  而恰好在那段迷茫无望的岁月里,遇到了一个让他可以觊觎窥视的人。

  那天,他照常跟一帮朋友无所事事地打球,地点在市一初附近无人的篮球场。

  打到尽兴之后散场,他捞起衣服跟球准备离开,抬眼随意往场外望了一眼,见有一个女孩隔着铁丝网慢慢走过。

  女孩扎着一束马尾,背着书包吃零食,嘴里念念有词地往前。

  他从侧面瞄了两眼,长得眉清目秀,皮肤白皙,发丝直软,瞧见身上穿的校服时,知道那是市一初的。

  他之前在这儿打过无数次篮球,第一回这么注意一个女生。

  那天是星期六中午,想必她是在学校补课或是上兴趣班。

  他没有再多看了,走到球场出口,然后转弯准备去前方路口。

  巧合的是,他接下去走的一段路跟她相同,而她慢吞吞的走在他前面,从他的角度看去,像是抓耳挠腮地在背诵什么。

  他加紧脚步,准备超过她,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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