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六章 杀人放火......_走进不科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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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来的。

  当然了。

  这一切的想法都有一个前提——要能够留在牛顿的身边。

  而在徐云思索的同时。

  交代完‘罚金’归属问题的牛顿也在打量着这个被自己带回来的陌生人,拧起的眉头表示他正处于一个犹疑不定的状态。

  在不久前。

  靠着手中的书籍让徐云感受了一番知识的重量后,牛顿的心绪也逐渐平复了下来。

  随后他仔细的观察了一番这个陌生人,发现对方除了容貌特殊之外,无论是衣着、肌肤还是皮肤的饱满度,都与寻常流民有着极大的区别。

  尤其是他鼻梁上带着的那副眼镜,一般人家恐怕举家都买不起这种金丝边材质的辅助工具。

  加之此时牛顿还是个刚刚获得学士学位的在校生,心境相对来说没有成人那么复杂——在校生的单纯大多数时候会体现在借钱上,不知有多少未出社会的学生,对于‘人心险恶’这四个字的认知,就是来自借给室友的第一笔钱。

  综合以上诸多原因,牛顿这才选择将徐云带回了自己家,并且在一番思量后将徐云脚上的那双鞋占为了己有。

  没办法。

  牛顿自己脚上的唐卡鞋只在侧面加了点鹿皮,其他部位都是粗制的棉麻,内嵌的甚至还是几片旧布,漏起风来那个酸爽哟......

  毕竟救人是一回事,对方侵犯了自己权益交处罚金是另一回事。

  哪怕闹到了林肯郡的郡法院,这事儿也肯定是自己占着理。

  随后看着徐云光秃秃的脚底板,牛顿弯下腰,从收纳柜的底端拿出了一双带着一堆补丁的拖鞋。

  接着啪嗒一声,把它丢到了徐云面前:

  “上个礼拜刚洗过的鞋子,穿上吧,另外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你。”

  十六世纪末的英国正处于克伦威尔去世、查理二世复辟的年代,也就是斯图亚特王朝时期,因此整个社会的思想极度混乱,这点在先前提到的《布尔条例》的传播过程中显得尤为鲜明。

  《布尔条例》‘罚金’的思想深入人心,所以经常可以见到下面这种场面:

  一个误入其他人庄园的体面人被抓了,有些时候甚至可能被暴打一顿,接着主人将他身上某个有一定价值的物品拿走,又询问了他的来路,最后双方一见如故,晚上就在餐桌上吃起了饭——然后那个物品还是没有还给人家。

  这玩意儿就和本土古代裹小脚、霓虹那边的剖腹观念一样,离谱,但却很具时代特色。

  也正是因此使然,牛顿才能做到既拿了徐云的鞋子,脸上又仿若无事一般的与他进行起了交流。

  视线再回归屋内。

  徐云虽然很难理解牛顿的具体思维,但他本身也没觉得那双鞋有多重要,高低不过328而已——尤其是在所有物理人的祖师爷面前,这还叫事儿?

  因此他的表情也很平静,开口就是一套流利的早现代洋屁:

  “谢谢,请讲无妨。”

  听着徐云标准的英语,牛顿眼中终于闪过了一丝好奇:

  “自我介绍我一下,我叫艾萨克·牛顿,你呢?”

  徐云闻言张了张嘴,下意识的就想把自己的名字说出来。

  不过在名字即将脱口而出的刹那,他忽然想到了任务的那个提示——虽然这是个平行世界,但可能有些痕迹影响到后世。

  如果这所谓的痕迹是名字并且很凑巧的带上其他一些外貌细节的话,保不齐会有一些麻烦.......

  至少从稳这个角度上来说,报本名显然不合适。

  然而话将出口,留给徐云思考的时间并没有多少,因此他只能反射性的替换上了脑海中印象最深的某个名字:

  “在下......”

  “厉飞雨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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