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1章 会将你壮丽忘掉_诈欺猎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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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神分裂……应该说,是多重人格障碍吗?”

  时左才抬起头来,看了我一眼,静默了几秒。

  “多重人格障碍?”

  我愣住了。我看见他眼里疑惑的眼神不似作伪,我愣得更厉害了。

  “呃……你不是想表达这个意思吗?”

  “我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。”时左才摇了摇头,又皱起眉头捏了捏下巴:

  “不过,这倒是个很有趣的思考方向。你的……脑洞,挺大的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我感到极端尴尬,无语了一阵,急忙开口将自己的推测一一与他说了出来,当然也包括了对于何遇一人分饰两角的推测。

  结果时左才听完了以后,还是摇了摇头。

  “尽管你的想法很大胆,而且也并非不可能发生。但是在这一个事件里,这种可能性基本是不会存在的,那篇博客里的很多信息都可以证明这一点。”

  “如果‘郝淑卿’真的是何遇的另一个人格的话,那么她考上公务员、成为画师的事情基本就不可能成立了。两人的行动时间有许多重合点,就算何遇是个绘画天才,又能够在教书之余背下冗长的公务员资料应付考试,他也没有分身,不可能在同一时间扮演两名角色。”

  听罢时左才的结论,我不免感到有几分失望。

  但是在失望之余,我也是暗暗舒了口气。在潜意识里,我也不希望关于“郝淑卿”小姐的一切都是虚构的。这样一来,对她实在太过于残忍了些。

  “所以,你一直强调的蹊跷之处,到底是什么?”

  时左才交叉握住的手指松开,坐直了身子。

  “这就要回到最初的问题了:你觉得我们如何才能确定第一人称叙事者的身份?”

  我想了想,说:

  “一般来说,所有第一人称的文章,都会在开头的部分做一些简单地自我介绍的吧?”

  我想到自己看过的一些第一人称的小说,一般来说,在读完前面几个章节后,读者都能够简单明了地了解到文章里“我”的信息:姓甚名谁,年纪多大,职业是什么,遇到过什么事。因为故事是写给人看的,如果读者并不知道作为主角的“我”到底是什么东西的话,就无法产生代入感。

  当然,我也见识过一些作者利用第一人称叙述的模式设下的小小把戏,也许你在看了前面两章都不知道“我”到底是什么东西,在第三章忽然看见类似于“今天我照常出来觅食,被这个地盘的主人发现了,他举起拖鞋,愤怒地对我大喊着‘去死吧蟑螂’!”之类的句子,读者方才会幡然醒悟:哦,原来这本书的“我”是一只蟑螂啊!

  但无论如何,“我”的身份会被揭示,这是毋庸置疑的。

  对我的推论,时左才直截了当地指出了关键之处:

  “你所说的情况,和我们所看见的博客存在着一个巨大的差异。那些文章、小说、故事,写下来是为了让读者看见的……而这个博客里的内容,本来就不打算与读者分享。”

  我很快便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:正是因为这个博客是写给自己、或者写给何遇看的,所以作者根本不会花费心思来介绍自己,因为对作者而言,这个博客面对的“读者群体”——也就是自己,早就知道了关于第一人称里的“我”的所有信息。

  这也就意味着,作者可以通篇都用第一人称来记叙所有的事情,而不需要交代“我”是谁。

  “换句话来说。”时左才呼了口气,说出一个让我有些震惊的结论:

  “这个博客记叙者的真实身份是谁,是很难直接确认的。”

  我瞪大了眼睛:

  “可是,你不是说了,何遇不可能是多重人格障碍了吗?如果他没有精分的话,这个博客就只有可能是郝淑卿写的了吧?”

  “我只说了他不是多重人格障碍,并没有说这篇博客并不是他写的。”

  时左才淡漠地说:

  “你有没有考虑过,日志的记叙者中途换人的可能性?”

  我沉默了一阵,问:

  “这个推论,有什么证据吗?”

  “或许……是有的。”

  这一次时左才翻找日志的速度很快。他直接翻到一年半前,点开了第一篇没有标题、只有日期的博客。

  【7/6】

  【我和何先生分开了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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