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六百五十七章:拆一还一_一九八一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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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县里发出红头文件,为了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,成立“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”,由于缺乏资金,向全县的单位、个人募股。

  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基本原则,不搞摊派。

  交通局积极响应,出资一百万成为第一家入股的单位。

  黄道舟表态积极支持县里的工作,拿出八十万稿费入股,成为了参股的第一位自由人。

  干嘛才投八十万?黄道舟的稿费都已经到手了五百万。

  三水县是个小地方,搞房地产开发其实没啥大意思,有钱何不如拿去沪城囤房子?

  黄进的工程接得越多,接收到抵工程款的房子越多。

  黄瀚家拿出现钱买下这些房产用于租赁,黄进的“自强建筑公司”才周转得开。

  因此“风牌专卖店”和“事竟成饭店”的盈利除了用于扩张,其余的有一大半转化成了沪城、杭城的房产。

  张禹根如今是包租公,手底下有二十几个人,其中有俞独膀儿和几个残疾人。

  他们负责管理这些房产、收租。

  改革开放初期,搞建筑的事故率比较高,死亡、伤残免不了。

  “自强建筑公司”的工地也会出现事故,赔钱、善后的工作必须有。

  丢了一只手的残疾人肯定不能干建筑工,干收租的活儿当然能够胜任。

  给死于事故的建筑工家属安排一个旱涝保收的工作必须有,来张禹根这里管理房产,这工作是个人就能干,而且能够干得长久。

  投资房地产必须立足于大城市,建房子没有囤房子赚,黄瀚当然比谁都清楚。

  他之所以让三水县早早地把房地产开发搞出来,真的不是为了牟取暴利。

  而是为了三水县更快更好地发展,也是为了让出资的干部和群众增收。

  因为房地产开发元年开始的两三年,房价相当搞笑,首都、沪城、杭城、省城普通商品房价格仅仅是四百到五百多一个平方。

  这价格跟如三水县这样的县城相比较,连一倍都不足,二十年后呢?少说点也得五六倍呀!

  黄瀚清清楚楚记得,二零零七年,三水县市中心的房价两千六百块,杭城西湖区商品房的均价接近两万。

  一九八七年手里有钱,准备投房地产,该往哪儿投?只要不是傻子,都应该选择一线城市。

  黄瀚没忘了实验中学、实验小学的老师、校长,第二天排练时就做了一番宣传。

  他鼓动老师们把家里的钱都凑出来参股,要求他们不惜借亲朋好友的钱,万万不能把钱拿去买大彩电。

  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人都在干傻事。

  这时一台日本进口的二十一英寸彩电价格三四千,价值都赶上十几个平方的房子了,在首都、沪城这些钱也值七八个平方。

  黄瀚好心好意劝老师们,家用电器以后会越来越先进,价格会越来越便宜。

  把原本准备买彩电、冰箱、洗衣机、收录机改善生活的钱省下来入股。

  话说得很满,简直是拍胸脯保证,入股的收益肯定远大于银行利息。

  其他人黄瀚不管,他可以给所有的老师和校长吃定心丸。

  入股收益达不到超过银行利息的预期,实验小学、中学的老师、校长们,有一个算一个,黄瀚包赔损失!

  如果入股后反悔了,不要紧,原价转让给黄瀚,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的存款利息,有几个月算几个月。

  但是有先决条件,只有实验中学和实验小学的老师能够享受这个承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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