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81.全村吃肉【2合1】_草原牧医[六零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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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们赶到后,王建国就只要掌勺就行,其他活全被她们接手了。

  村里几个会盖房子的社员听说林雪君屋后想砌个水槽,哥四五个一商量,当下跑去仓库领了些水泥过来,将之堆到墙根边,说定了明天过来帮林雪君砌水槽。

  穆俊卿的师父陈锁义听说他在帮林雪君筹谋做个鸡舍,当即拍板反正明天休息,过来帮他一起,一天就把鸡舍做好。

  在伤员林雪君窝在屋里躺平等饭的时候,还不知道,自己院子这点事儿,已经被承包了。

  ……

  野猪肉有点像后来的黑猪肉,猪长得慢,但是肉特别扎实、特别红、特别鲜。

  不腥不臭,也没有许多猪肉的膻骚味,就是有点耐嚼、

  王建国烹饪的时候都没用冷水泡太久血水,出锅的猪肉就香喷喷得仿佛加过什么专门除腥的调料一样。

  最好的食材,胜过千万作料。

  汆白肉被切成薄薄的片,一叠一叠冒着热气儿端上桌。

  一筷子白肉卷蘸上蒜泥酱油汁,咸香辛辣将肉香榨得更亮,吃得大家筷子打架。

  排骨炖酸菜粉条,大碗的飘着油花的靓汤,吸饱肉汤的剔透粉条,切成丝的爽口酸菜,还有被剁成小块的排骨肉。

  大家一冬天都没怎么吃上肉,更何况是排骨!

  谁要是筷子特别好使,一夹就夹出一块排骨肉,还是中间一根排骨棒,外面一圈儿肥瘦相间的排骨肉的那种小排段,那更是笑得嘴角能咧到耳根。

  捏着骨棒,轻轻一撸,整块肉就脱骨入口了。一嚼一嘴香,酸菜汤汁和肉汁盈满口腔,闭着嘴嚼,一点肉汁都不许流出嘴角,必须全都咽下去才能满足。

  再夹一筷子混着酸菜丝的粉条,你就嗦吧,蹲在地上看着的狗都馋哭了。

  蒸好的血肠被切成小段,蘸蒜酱吃也行,只蘸盐吃也行。

  反正它不腥,甚至是有甜味的。

  住在呼伦贝尔的这些社员们大多一冬天没吃过啥水果蔬菜了,正缺各种微量元素呢,铁啥的也缺得厉害。人越缺什么,越觉得什么好吃。

  血肠入口的时候,没有一个人觉得它有怪味,都觉得香,甚至比肉还香。

  现灌的血肠,要多鲜有多鲜。

  血熟了以后会结成块,初入口面面的,像是提拉米苏蛋糕。可再一咬又尝到汤汁,咸香,再嚼一嚼包血的肠衣,软弹。

  血肠真是不仅好吃,还口感丰富——它竟成了晚宴上最快空盘的菜。

  猪肉烧土豆被王建国炖得特别漂亮,棕红色的猪肉块、焦黄色的土豆块全都红亮诱人。

  土豆被炖得烂烂的,给肉挂了糊,肉里入了土豆的甜味,土豆里也入了肉的鲜味。虽然土豆的量远大于肉量,但社员们丝毫没有不满,甚至很多人的筷子专奔着浸满肉汁的土豆去,这才是懂行的老饕。

  鲜香的土豆面面的,甜甜的,还能嗦出肉香味,真让人吃得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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