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210章 再见小玲_赶山人裴志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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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开枪,这可是狼呀。”

  眼见她疾言厉色的对我叫喊着,我有些不明觉厉的对她询问道。

  “你这小笨蛋,根本就不知道那些鄂伦春人的习俗。”

  燕子姐不满的瞪了我一眼。

  “我告诉你,这头狼,可是这些鄂伦春人从小养大的,就和咱们这边的猎狗一样。”

  “不......不会吧........”

  燕子姐的话,让我惊愕的下巴都快掉到了地上,满是不敢置信的看着她。

  “你这是怎么看出来的呀。”

  燕子姐没好气的瞪了我一眼,气急败坏的对我骂道:“就你这样,还敢说自己继承了黑龙爷他老人家神眼的本事吗?你自己好好看看,这狼和山里的野狼到底有什么区别,特别是看它的毛发。”

  听她这么说,我这才把目光转移到了那头狼身上,很快就看出了它与野狼之间的本质不同。

  狼这种动物,毛皮的色泽与毛发的厚薄程度,都是根据季节以及其生活环境而变化的,一般而言,这些狼普遍都是在春夏之交换毛,褪去厚厚的冬毛,然后在秋末,再褪去夏毛,重新长出厚厚的绒毛用来御寒。

  我们大兴安岭的山里,一到冬天,环境会变得特别恶劣,也正因为如此,在我们这边山里生存的野狼,因为经常要饿肚子的关系,通常都会极度营养不良,不止身体会变得极端瘦弱,身上的毛色,看上去也都是灰败无比。

  作为赶山人,其中最为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,就是山里那些野兽的皮毛。

  与其他的动物相比,狼这种畜生的生存与生育能力极强,即便是有人在山中猎杀,只要给这些畜生大概一年多的时间,数量立刻恢复到以往的程度,而其皮毛,因为保暖性好,外加美观的原因,相当讨山外那些土豪们的欢心。

 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,狼这种畜生不仅狡猾,而且凶残,一旦有狼群进入到人类的聚居地,即便它们不会吃人,家里养的那些家禽家畜,也少不得会遭受到狼群的屠戮。

  因此,可以毫不夸张的说,狼这种动物,就是山里人最大的敌人。

  也正因为如此,不管我们这些赶山人,还是那些常年生活在山中的猎户,进山最主要的目标,就是那些盘踞在山中的野狼了。

  随着猎狼的时间越来越长,这些人已经完全摸透了狼这种生物的脾气秉性,在我们赶山人,以及那些专门以狩猎为生的猎人中间,最普遍流传的一句话,就是“冬狼不猎,秋狼不杀。”

 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说法,最主要的原因,便是因为冬日里的狼群,往往都藏在深山野岭之中,要想进山,一方面要承担极大的风险,而在灵位一方面,这些狼皮又因为外毛干枯的关系,根本卖不上好价格,不管怎么看,都不是一件挣钱的好买卖。

  可是眼前的这条狼,情况却完全与山里的野狼完全不同,看上去膘肥体壮,毛色更是亮的像是缎子一样,虽然因为天气太冷的关系,远远比不上秋日里在山中游弋的狼群,可是,那种肥胖程度,还是完全足以秒杀山中的那些狼群的。

  媳妇,还是你的眼力好,你说的没错,这狼的毛皮这么鲜亮,怎么可能是野狼吗。

  想清楚这些事,我恍然大悟的拍了拍自己的脑门,颇有些歉意的对身边的燕子姐说道。

  “肥仔,别乱跑!”

  我的话音未落,一个有些沙哑的女声猛然在我耳边响起。

  我觉得那女声有些耳熟,连忙抬眼看过去,顿时愣在了原地。

  那个声音的主人,就是我和彩云姐昨天在山上遇到的张小玲。

  在我的印象里,张小玲这丫头身手矫健,绝对是那种电视剧里女侠般的人物,可是今天的张小玲,却完全没有了之前的英姿飒爽,一张细嫩的俏脸,看上去憔悴到了极点,眼圈也是红红肿肿的,犹如带雨的梨花,看上去格外让人心疼。

  我心下一沉,抬眼望去,发现在她头上的狍皮帽上,插着一支用黑布缝出来的布花,那是鄂伦春人用来表示自己有亲人去世的标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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