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的个人魅力实在是太大了!
曹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了解这个人?
反正在陈安这个人之后,曹茹的生活当中,就开始多了许多关于陈安的新闻!
莫名其妙地,曹茹就可以看到关于陈安的新闻出现!
然后莫名其妙地,曹茹就又开始去阅读相关的文章!
慢慢地,曹茹对陈安这个人就有了一定的了解!
现在知道自己是跟他合作,曹茹自然也是很乐意的!
毕竟能够跟陈安这样的大老板合作,相信自己做出一定的成绩之后,他是不可能会亏待自己的!
李蜜雪本来还想提醒曹茹还是仔细看看合同!
免得里面有什么其他隐藏的条款什么的!
可是看到曹茹那么坚决地把名给签了!
李蜜雪就突然感觉到很大的压力!
因为曹茹已经签了,如果自己这个时候再拿着合同仔细地慢慢看,那样的话自己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傻子!
而在别人看来,李蜜雪也在把曹茹当傻子一样看待!
所以如果李密雪也像曹茹一样不看就立马签的话,就怕以后又有什么隐藏条款慢慢地出现!
如果不签的话,自己就相当于是把曹茹摆到桌面上晒!
不过李密雪除了看合以外,还有另外一个途径去了解陈安!
其实所跟陈安合作过的人都没有站出来指责陈安不是的!
而且自己签的代言合同里面,陈安他们也没有附加其他的什么隐藏的条款!
以前自己跟其他公司企业合作,做代言的时候,甲方是恨不得要把你当驴一样用!
甚至里面还隐藏着一些比如单独叫你去酒店房间见面的条款之类的,写得十分的隐晦。
如果不仔细看的话,真的很难看得出来!
但是当他们看到跟恒力合作的合同之后,李密雪都觉得十分的意外!
十分的简结,上面甚至直接搬出了合同法,还有劳动法的条款!
直接就把相关的说明略过去了!
但这样也让人很放心,如果得有异义的话,回去查看相关的合同法就可以了!
而且以前的陈安,做事情也没有亏待过跟他一起合作的伙伴!
都这样了,李蜜雪觉得自己也没有什么好顾虑的了!
于是犹豫了一下,她也是在合同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大名!
看到李蜜雪签完名,陈安便说道:“二位尽管放心,我不会亏待你们的!”
“欢迎二位成为我们公司的合伙人!“
陈安都亲口这么说了,曹茹和李蜜雪也没有再多说什么!
毕竟陈安说的话还是比较有效力的!
就算没有法方面的效力,起码他这么说了,证明合同上面也是这么写的!
因为陈安这个人,可以让大家不再去看合同!
你跟他合作,你完全可以相信他!
这就是陈安的魅力所在!
其他老板身上根本就没有!
两人跟陈安一起握了手!
陈安就起身告辞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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