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七百一十六章 线索,渐入佳境_英灵时代,十连保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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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成本太高,而且十分危险,没人知道亚空间里到底藏了多少机关陷阱。

  “对。”

  “不是。”谬赛尔否认:“他的身上存在两道致命伤,第一处是心脏被刺穿,第二处才是斩首。”

  白榆笃定道:“很显然这个案子的关键突破口就在消失的头颅上。”

  “没有找到。”女骑士说:“要么是被摧毁了,要么是带走了。”

  “所以实际上是死于心脏被刺穿?”白榆想了想:“如果是斩首的话,没必要补上一剑。”

  她摊开手掌心,流淌的红色血液汇聚成形,片刻后就化作一把血红色的结晶长剑:“只要鲜血魔法精通到一定级别,造出一把兵器是十分简单的事。”

  释放了法术后,长剑化作血液回流到体内,一滴都不浪费。

  “如果是你要斩首敌人的话,你会倾向于用什么样的法术?”

  “我吗?”谬赛尔想了想,紧接着双手合掌,左右手抬起撑开:“我会倾向于用丝线,精炼后的魔力丝线能轻易斩断肉体。”

  “也就是说,”白榆瞥了她一眼:“在血骑士的认知中,用法术比用剑更方便?”

  谬赛尔十分肯定且自然的点头:“血骑士说是骑士,但我们本质上还是法师,只是更倾向于近距离作战,人类骑士擅长的斗气,我们并不会用。”

  在血族中,这个才是常识,比起兵器,他们更倾向于用法术。

  “但是可惜。”白榆看向尸体,摇头说:“这一次你们的猜测是错的,这毫无疑问用的是兵器,而不是法术……即便法术能带来和兵器相似的窗口,但有的部分是无法模仿的。”

  “怎么说?”谬赛尔不明白。

  “如果是用魔力制作出的兵器斩下了头颅,那么这些兵器上就必然会沾染上血迹,而你们通常不会浪费自己的血液,使用后也会将其收回,那么问题来了!”白榆竖起食指:“当你解除了法术的时候,自己的血液和尸体的血液必将产生混合,对么?这时候再将它收回体内,会发生什么事?”

  “的确如此!”谬赛尔恍然:“如果是这样,凶手不可避免的会摄入王族的血液,这必然逃不过之前的抽血查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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