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可以。”
几人叽叽喳喳地讨论了起来,唯独沈予清在一边越听越感觉不对劲。
又听了几秒,他打断了他们的对话:“你们是打算用自己的歌?”
几人都是一愣:“那不然呢?”
沈予清笑了一下:“随你们,反正我是不太赞同。”
“你不赞同也没用。”乔鹤宣斜着视线看他一眼,十分得意地哼道:“少数服从多数。”
“我也说了随你们。”沈予清说得随意,态度并没有很坚决。
靳权看了下几人,问道:“为什么?”
“说句不好听的。”沈予清掀了掀眼皮:“我们团本来就没什么名气,唱自己的歌给谁听,为数不多的粉丝吗?”
他这句话说完,空气安静了几秒钟,随后黎麦缓缓开口:“不过我觉得我们的歌不算难听吧。”
“你说得没错。”沈予清没有否认:“想唱原创歌曲很合理,这样一点错也不会出。”
他直白道:“但没人会想听我们的歌怎么样,也就没有和其他人的对比参照。”
乔鹤宣不服地反驳:“如果翻唱的话,你怎么知道这对比是比较还是批评?”
沈予清没什么表情地看了他一眼:“我以为这点是取决于自己的。”
乔鹤宣一下子哑口无言。
沈予清把该说的都说了,懒洋洋地舒展了一下胳膊:“我先走了。”
他走到门口正要拉开门把手,靳权突然在身后喊住他,语气平缓却藏着一丝不赞同:“那我们以后都要唱别人的歌吗。”
男团也好,乐队也好,对于原创的执着都是一样的,但沈予清没有多解释什么,停下步子:“我们以后也可以只在练习室有机会唱自己的歌。”
沈予清打开门走了,留下四人沉默。
对于他们的现状来说,任何一场舞台都可能是最后一场,尽管外界没人在意,但也要慎重考虑。
片刻后,四人都表决了态度。
靳权同意沈予清的主意,黎麦和诺凯城还是想要原创歌曲,乔鹤宣犹犹豫豫持中立态度。
最终少数服从多数,四人还是决定用原创歌曲。
——
沈予清收到的靳权的消息时也没有很意外,他们的练习室在公司旁边。
他只在昨晚听了要演唱的歌,好在旋律不难,抱着吉他练了半个晚上后也就差不多了,只不过曲谱还有些记不住。
第二天沈予清比约定时间早了半小时来练习室,发现靳权也在,随后还没到约定时间,其他三人也陆续过来了。
看到沈予清的时候,他们脸上一个比一个惊讶,乔鹤宣脱口而出:“你又不练,来这么早干嘛。”
“对啊。”沈予清放下吉他包:“我要不练来这么早干嘛。”
乔鹤宣意料之中地被绕晕了,他理不出来,就嗓音放大了掩饰:“一会儿你别闹出噪音扰乱我们就行。”
原主吉他只会个皮毛,平时舞台上都是假弹,因此练习的时候不仅不练,有时候还乱弹,打扰其他人练习。
“切,也不知道谁是噪音。”
沈予清不管他,拿出吉他调好弦,然后把曲谱架起来,翻看了几页。
几人面面相觑,最后还是靳权清了清嗓子问道:“沈予清,你要练习吉他吗。”
沈予清奇怪地看了他一眼:“难道我拿吉他过来留看的?”
难道不是吗
他们在心中默默说了这句话,诺凯城不耐烦道:“那你安静点,别吵到我们了。”
话音刚落,沈予清就重重地滑了一下弦,发出一声粗糙刺耳的声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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