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11章 诗词魁首任平生_从迎娶毁容公主开始修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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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反悔,开口道:“君子一言……”

  话还没说完,程祭酒就接着道:“驷马难追。”

  赌约达成。

  许汝贤抚须笑了起来,一副胜券在握的模样。

  程祭酒见到这一幕,立刻意识不对劲:“现在总能告诉我,你为何笃定镇北王世子今日能做出传世佳作?”

  许汝贤道:“你可记得我上次同你说的那首词?”

  程祭酒想了想,问道:“你说的可是……蓦然回首,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?”

  “正是。”

  许汝贤眉梢上挑,略显粗糙的老脸满是笑意:“那首词是任平生所作,起舞是他的雅号。”

  “这……”

  程祭酒听见这话,懵了。

  前段时间,闲暇时,他还跟国子监的学子聊到这首词。

  无论是他自己,还是国子监的学子,对这首词的评价都是极高,一致认为这首词必将流传千古。

  当时还疑惑,为何以前从未听过起舞此人,原来竟是任平生的雅号。

  “任平生精通诗词之道,又久居边关,为我大周把守国门,今日送别南下征战的王孙,正契合了他的心境,十之八九能做出佳作。”

  一旁,许汝贤好似已经赢下了这场赌局,脸上满是笑意。

  程祭酒心里也认同他的说法。

  毕竟,任平生能在短短两三个月的时间,做出行路难和青玉案,可见其诗词天赋极高。

  单单凭借这一首诗,一首词,称之为诗词大家都不为过。

  做出一首佳作,并非难事。

  但……传世佳作,却未必能做的出来。

  他要真能做出来,也就意味大周又多出一位绝世才子。

  如此一来,输掉一场赌约,又算得了什么?

  一念至此,程祭酒沉默下来,安静的等待任平生作诗。

  …………

  一楼。

  众人的目光全都聚集在任平生的身上。

  任平生略作思考,大手一挥:

  “纸笔!”

  “好!快去拿纸笔!”

  众人见他答应,热烈的欢呼起来。

  仅仅片刻。

  掌柜就拿来了纸笔,摆在任平生的面前。

  任平生提笔蘸墨,开始书写。

  不到半炷香的时间。

  落笔。

  诗成。

  离离原上草,一岁一枯荣。

  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。

  远芳侵古道,晴翠接荒城。

  又送王孙去,萋萋满别情。

  一旁。

  陈志明大声的念了出来。

  念完。

  大堂内安静下来。

  众人都在细细品味这首诗。

  很快,有人分析起来。

  前四句,世子是在借烧不尽的野火,比喻我大周奋勇杀敌的将士。

  后四句,借南边古道荒城之景,表达与他们这些王孙的依依惜别之情。

  在送别诗中确实算得上是佳作,但……总觉得差了点意思。

  众人心里这么想,嘴上却没这么说,只是笑着称赞。

  “世子好文采!”

  旁桌。

  晋王细细品味了这首诗,轻轻的摇了摇头:“这首诗确实不错,但与今日宴会的气氛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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