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460章 小母牛拉大锯_狂徒张三:那个敲锤的,你完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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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。

  尤其是那种带特效的礼物,简直都把林河的手机屏幕给玩坏了。

  一斤大红袍,两斤大红袍……嘿嘿。

  林河看着屏幕上飘动的礼物,心里简直都要乐开了花。

  不过这帮网友想要攒劲的故事,倒是得好好想一想。

  嗯……有了。

  林河看着手机屏幕笑道,“非常感谢大家的礼物支持,下面,咱们就开始正攒劲的……故事。”

  “话说张三呢,是某个地方的基层干部。”“不过张三这个人呢,十分喜欢上进,特别想要组织上为他加一加担子,提拔一下。”

  “恰好最近有传言,说组织上将会提拔一批年轻干部。”

  “于是,张三十分心动,就想到了给领导送礼。”

  “但是呢,他又害怕送礼之后,自己的目的依旧是不能达成。”

  “这样的话,自己就亏大发了,为此,整日愁眉苦脸的。”

  “张三老婆看到他整日茶饭不思的,就给他出了一个主意。”

  “咱家衣柜底下不是还放着3万块钱的假钱嘛,要不你拿这个给领导送去?”

  “张三一拍脑门,乐道:对呀,我怎么没想到呢。”

  “假币送出去,就算领导办不成事,自己也没有什么损失。”

  “于是张三找到领导:领导,我的事情您帮我运作一下,这些只是见面礼,如果事情办成了,我再给您送点来。”

  “领导见张三这么懂事,拍了拍他的肩膀鼓励道:你这个小同志,就拿这个考验干部?”

  “不过我喜欢,东西留下,你先回去等消息,有好消息我会及时告诉你

  的。”

  “但是呢,钱刚送出去没几天,领导就被纪委同志给带走了。”

  “那么问题来了,张三的行为到底算不算是行贿罪呢?”

  “还有张三的领导,有没有构成受贿罪?”

  林河说完,一脸笑意的等着众网友的答案。

  这个问题难嘛,不难。

  行贿,受贿,都是法律条文中明令禁止的行为。

  凡是有这种行为的,毫无疑问的,都是违法的。

  但是呢,怪就怪在,张三拿的是假币去行贿,而领导误以为是真币,将这笔钱给收下了。

  假币的使用价值能跟真币的使用价值一样吗?

  显然是不能的。

  所以,林河才会抛出这么一个故事,来检验一番众多网友这段时间的学习成果。

  “假币行贿?三哥的故事总是这样奇葩。”

  “我觉得,两人都不应该构成犯罪吧,毕竟,两人之间的非法交易,使用的是假币,这就跟拿假币去娼嫦一样,能构成违法嘛,显然是不可能的。”

  呃!

  林河倒是没想到,有网友还能够引经据典,说出这样一个故事。

  看来张三当初拿假币去嫖嫦的行为真是深得人心啊。

  不过……这个故事的情况,和所侵犯的法律益,跟那次好像都不是一码事。

  “对,支持无罪论,毕竟这是一场非法交易,而张三使用的又是假币,违法交易本就不受法律保护,张三拿假币去行贿,没毛病。”

  “没毛病,双方都无罪。”

  当然,也有对这件事情持不同观点的。

  “这件事情应该不能这么看吧,张三把假币送给领导,最起码在领导的心目中,张三是给自己送钱来了,他当时并不知道这是假币。”

  “根据领导当时的主观心态,他就是在受贿。”

  “所以,领导的行为应该定性为受贿。”

  “但是,如果领导的行为定性为受贿的话,那么,送钱之人,也就是张三,也应该是行贿罪。”

  “一点浅见,说的不得的话,还请主播批评指正。”

  林河看了这位网友的留言,心中默默给他点了个赞。

  这么懂礼貌的网友,属实不多见了(书友要是这么懂礼貌的话,我在书评区也不至于被喷的那么惨。)

  这是一块学法的飝玉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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