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266章 这个操作……很正常_狂徒张三:那个敲锤的,你完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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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林河说完,目光落在台上三位法官的身上。

  徐建青三人对视一眼,他说的好有道理啊,原告郑浩的行为,的确是有些不正常。

  林河继续道:“真相只有一个。”

  “事发之后,我方当事人常遇春赔偿了郑浩人民币合计三万六千元,郑浩出具了一份谅解书。”

  “这就表示着,双方都不再追究对方的责任,这件事情已经结束了。”

  “而前段时间,郑浩又找到常遇春,希望后者再支付他十万块钱,否则就要向法院起诉。”

  “对方的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了,我的当事人常遇春自然拒绝了他这一无理要求。”

  “因此,这件事情才会再次拿到法庭上讨论。”

  “我希望三位法官同志能够结合整件事情的起因,经过,结果,对我的当事人常遇春作出一个合情合理的裁判。”

  闻言,三位法官对视一眼,目光交汇,皆是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。

  被告律师这个要求,好像的确不过分哈。

  咚!

  “被告方所讲述的事实我们已经了解。”

  “下面,请原告方就被告方刚才所说的几个观点,进行辩驳。”

  听闻此后,林河微松一口气。

  现在看来,三位法官同志已经在考虑自己的意见了。

  不然,这会儿应该是继续让自己答辩,而不是请原告方发言。

  在众人目光的注视下,周元起身道:“被告律师说常遇春向派出所投案,请问这点可有证据?”

  林河轻轻点头:“自然是有的。”

  接下来,林河拿出派出所接警记录的复印件,让书记员呈交给法官。

  法官看过之后,又将复印件转给了原告一方。

  周元看着手中的这份带有向阳路派出所印章的复印件,久久没有说话。

  这个律师有料啊,居然还事先让常遇春去了派出所。

  这一招,有点妙啊!

  本来就是轻伤,再加上被告方有自首的倾向,现在这个情况,只怕法院也是偏向他们那边了吧。

  被告方所提出的四个无罪辩护观点,他现在一个都没有办法反驳。

  谁让在这件事情中,郑浩本就是过错方呢。

  直到现在,他才发现,自己

  小看了对面的那个年轻人。

  玛德,人不大,辩论观点倒是挺犀利的。

  四个辩论观点,几乎是每一个都抓住了整件事情的要害。

  咚!

  徐建青见对方不说话,再次敲锤提醒:“请问原告方,是否有新的观点提出,或者是要被告一方的观点进行辩驳。”筆趣庫

  周元闻言,先是看了一旁的郑浩一眼,这才微微摇头:“法官大人,我方暂时没有新的观点提出。”

  “不过,我还是想说,无论有什么情由,都不能掩盖被告人故意伤害的事实。”

  “就算是他有自首归案的意愿,也不能弥补对我的当事人郑浩的伤害。”

  “希望三位法官能够依法判案。”

  事到如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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