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549章 两条恶犬_律师本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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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么觉得是在骂自己。

  法律顾问心里明镜似的,这几年他来水泥厂不下百回,怎么就突然被狗咬了,这特么绝对是故意的。但是没辙,谁叫自己惹了了不该惹的人。水泥厂的人把法律顾问送去了医院打预防针,并赔了医药费和营养费。

  后来听说史光勇从国外回来了,李律师和法律顾问急忙来到水泥厂赔礼道歉,把八十万全都退了回来不说,还多给了二十万,算是对史家的赔偿。

  这回史老板留了个心眼,对报复的事只字未提,即便对方提出来,他也矢口否认,却把退钱的缘由都录了下来。

  其实退钱的理由也很简单,李律师和法律顾问自认没把案子办好,为了赔偿史家,自愿拿出一百万元,作为赔偿,只字未提疏通关系的事。

  双方心知肚明,律师费的事就此了结。但史凌的案子却没结,史光勇又找律师写了上诉状提交上去后,便开始四处找知名律师为儿子辩护。

  之前史光勇听兰姐说过,她有个朋友擅长刑事案件,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给兰姐打了电话。

  “史总,您说的那位李律师,叫什么?”方轶问道。

  “叫李什么瑞。”史光勇回忆道。

  “是不是叫李翔瑞?个子不算太高,花白头发。”方轶提醒道。

  “对,就是他。要不是夏律师一个劲儿的跟我说李律师有多牛,我也不会请他给我儿子辩护。”史光勇气愤道。

  “夏律师?”方轶疑惑道。

  “对,夏军夏律师,四十来岁,您认识?”史光勇问道。

  “之前好像见过一面,不太熟。”方轶一笑。

  老话说的好:好汉找好汉,猪尾巴找屎蛋。这夏律师张嘴闭嘴说李翔瑞律师如何如何,两人果然是一丘之貉。

  “哦,那家伙也是个大忽悠,这几年从我这儿,弄了不少钱。”史光勇一脸不爽道。

  “嗯,听您刚才这么一说,我认为,您儿子的案子有可能不构成抢劫罪。”方轶道。

  “是吧!我也觉得我儿子这案子奇怪,公安机关定的是敲诈勒索罪,检察院以绑架罪提起公诉,结果一审法院判决抢劫罪。我都糊涂了!

  方律师,您说我儿子构成犯罪吗?会不会构成检察院说的绑架罪?当时给我儿子戴绿帽子那小子确实是被我儿子关在酒店房间里,我儿子让虎子去拿的钱。”史光勇道。

  “我认为您儿子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。我给您分析下,您就明白了。

  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的目的是一样的,都是为了勒索他人财物,说的直白点都是为了钱。但是为达到目的,这两种犯罪所使用的方式却有很大区别。

  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害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,迫使其给钱;而绑架罪,也就是咱们常说的绑票,则是通过不拿钱就撕票的方式,威胁被绑架人的亲友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给付钱财。

  由此可见,绑架罪的本质是以‘撕票’为前提,威胁被害人的亲友或利害关系人给钱,而不是直接从被害人手里勒索钱财。

  敲诈勒索罪则不一定需要绑架被害人,一般来说,行为人会直接对被害人进行威胁,勒索被害人钱财,被害人会直接将钱财给与行为人。

  您想想,您儿子史凌虽然将对方控制在酒店房间内,但是他并没有打电话给被害人的亲朋好友索要钱财,而是向被害人索要钱财。被害人出于‘破财免灾’的心理,主动答应给钱了事,是不是这个道理?”方轶解释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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