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339章 出来混,早晚要出事!_律师本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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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继续与余晶晶喝酒聊天。余晶晶则偷偷给了洪方舟一个蔑视的眼神,这让洪方舟感觉很没面子。

  不过吕晨觉得洪方舟眼神不太对劲,有点像毒蛇,让人浑身不自在。为防身,他趁着去卫生间的功夫回车里取了一把弹簧刀放在了裤兜里。

  洪方舟坐在角落里眼睛盯着余吕二人,越想越窝火,想冲上去暴打吕晨但是看看自己的小体格,最终没敢动手。

  虽然自己不敢动手,但是他可以雇人动手,于是他想起了自己的发小邹明龙,邹明龙一直学习不怎么样,后来上到初中后便辍学了,整天跟着一帮人瞎混,只要钱给到位,除了掉脑袋的活儿,什么都敢干。

  很快洪方舟与邹明龙谈好了价格,一个小时后邹明龙来到酒吧,洪方舟向邹明龙指认了吕晨,并指使邹明龙带人在酒吧外伺机动手,最好不要让余晶晶看到。

  当日凌晨二点许,吕晨带人离开酒吧时,余晶晶早已离开了酒吧,洪方舟也跟她离去。

  吕晨等人离开酒吧后,并未直接回家,而是开车去了饭店吃夜宵。就在吕晨众人边抽烟边有说有笑的下车,走向饭馆之时,邹明龙带人赶到,随即持棍棒对吕晨等人进行殴打。

  吕晨身旁的一位朋友当即被打倒,吕晨等人随即进行反击。在互殴的过程中,邹明龙一直追着吕晨打。

  因为邹明龙比吕晨的身材高大,又敢下狠手,吕晨一时间被打蒙了,后来他被邹明龙一脚踹倒在地,吕晨无意中摸到了裤兜里的弹簧刀。

  当邹明龙的脚再次踢来时,吕晨一下抱住了他的脚,随即右手抽出裤兜里的弹簧刀,向他的小腿、大腿和胸部连刺数刀。

  邹明龙被刺伤后跌倒在地,疼痛难忍,当他看到吕晨手中的弹簧刀后,强忍疼痛拖着伤腿想逃走,此时吕晨已经被打红了眼,站起身后追了出去,对着邹明龙又是一顿拳脚。

  邹明龙带来的人见领头的被刺倒,吕晨握着弹簧刀一副拼命的架势,立刻四散逃窜。现场一片混乱。

  当急救车来到现场时,邹明龙已经没了呼吸,后经医生诊断,邹明龙因被刺伤胸部,伤及肺脏、心脏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。吕晨当场被抓获。

  “当时我以为是有人看上了我家的资产,想绑架我勒索钱财,直到庭审时我才知道,这一切都是因为余晶晶。

  如果当日她不出现在酒吧,不用我来气洪方舟,洪方舟也不会找人报复我,我也不会摊上这事。”吕晨后悔道。

  方轶猜测,他现在最恨的人应该不是洪方舟,而是余晶晶,红颜祸水!

  “当时邹明龙追打你时,他手里有没有拿武器?比如棍棒或者刀之类的?”方轶问道。

  “没有,他赤手空拳,我怀疑之前他练过散打,脚上和手上都很有劲,而且身体灵活,我几次想反击都被他巧妙的躲过了。

  如果我不带着弹簧刀,估计我现在应该躺在医院里。”吕晨说话之时显得很镇定。

  其实吕晨不知道,邹明龙没学过散打,他的身手都是在街头打架斗殴中磨练出来的,不过沙包之类的确实没少打。在街面上混,光弄个酷酷的发型,是不行的,总得有点保命的本事才靠谱。如果不是一时大意,邹明龙根本不会被吕晨刺伤进而毙命。

  这也应了那句话: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!出来混,早晚要出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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