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四百七十二章 新血_寂静王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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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置,总要有人填补起来。

  在你死之前,起码要把自己造出来的烂摊子收拾一下吧?”

  教皇说,“我尽力。”

  “你在外面看得比我清楚。”

  看守者问:“未来十年中,究竟有没有人能够再补齐一名圣徒的位置?那个叫做狼笛的小崽子……就是巴赫的徒弟,听说还可以,最近不是成就权杖了么?”

  “狼笛?不堪造就。”

  教皇摇头:“他不愿意继承重担,直接融合了最简单的下位要素,底蕴不足。

  如果他再等三年,等圣城为他的传说铺好了路,以他的才能,至少能融合三个以上的上位要素,甚至能继承巴赫的王冠。”

  “年轻人想要获得简单自由,不是每一个人都想要往泥潭里跳。”

  看守者从口袋里摸出一把坚果来,丢进嘴里磕着:“他还是太年轻了,再过十年,让他来这里一趟吧。到时候他应该会成熟一点了。

  重新再来,也不过是十年而已。

  二十年之后,他四十三岁。作为圣徒而论,已经很年轻了。”

  “我会留意的。”

  教皇说:“你应该还有其他的人选吧?”

  “阿斯加德的第三皇子,如何?”看守者提议:“百代绝世之才,连我这种足不出户的人都听说他是一代明主。

  才十七岁,已经是歪曲级乐师,有十六个氏族支持他继承帝位,未来前途光明啊。”

  “他想要的不是圣徒之位,是干掉自己的两个哥哥,成为继他的祖父之后第二个一统阿斯加德全境、至高无上的皇帝陛下。”

  教皇说:“他不是合适的人选。”

  看守者摇头:“又没说皇帝不可以做圣徒。”

  “能够成为皇帝的,一定不是圣徒。”教皇说:“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这样。”

  “那隆美尔呢?”

  看守者再问:“静默机关的‘小快刀’、‘疯狗’。多亏亨德尔造就了他。才二十四岁,便已经功绩斐然。据说妖魔们都称呼他为刽子手,小小年纪,满手血债,你一定喜欢。”

  “十五年。”

  教皇思索片刻之后回答道:“十五年之后,他会是一个合格的圣徒,但短期之内难以期待。”

  “南方幻象群岛的阿方索,巫毒地穴有史以来最强的天才。”

  “进入歪曲级之后就再没有突破了,是巫毒地穴毁了他,他是开拓之材,不应该走前人的老路。权杖有可能,但圣徒无期。”

  “圣咏学派最近人才不少,研究细胞复制极限的那个疯女人有没有成功的可能?”

  “安吉丽娜?”

  教皇沉思片刻,摇头:“她太年轻了,经验浅薄,想要完成这个命题,至少还要二十年。”

  “卡斯帕・豪泽?算算时间,兽性遗传已经完成在他身上了。”

  “权杖可期。但他的哥哥反而更有可能成就圣徒。但他是否能够厚积薄发,要看七年之后了。可能性未知。”

  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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