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章_穿过骨头抚摸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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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我是个晚熟的孩子。我的初潮来得比别人晚,初恋来得比别人晚,初吻也来得比别人晚。当其他女生已公然在寝室内讨论某项男女竞技运动的技术性细节时,我还迟迟没答应我那初恋想感触一下前胸柔软的多次请求。

  于是不久后,我便看到了四年前的那天那幕。

  那之后他千辛万苦把我逮到,说,陌陌,你不是男生,你不了解那种冲动和需要。我是爱你的,我爱的是你。

  我那时根本不相信他的话,也拒绝深思。现在想想,他的话或许是出自真心没假,但他没意识到他其实不爱我,那是喜欢,不是爱。

  爱必须要身心合一。你可以搞网恋满足你的精神需要,也可以搞一夜情填补你的身体空白,但请不要对你永不见面的网友或不再见面的ONS对象提“爱”这个字,这侮辱你自己的情商。虽然在初恋之后,我在寻找真爱的道路上又失败了两次且因此而身价暴跌,不具备足够发言权去诠释究竟什么是爱,但我至少能从经验教训中总结哪些肯定不是。那时我们都还年轻,不该错把渺小的喜欢当成伟大的爱,都还根本不懂爱。像他那样不肯等到我愿意,或像我这样迟迟不肯交付身体,都说明我们距离“爱”还很远。爱应该是经得起等待的,同时却也是不需要迟疑的。

  初恋往往都会成为被掐断的花骨朵,被老师、被家长、被当事人自己,反正被谁都一样,我不觉得可惜。或许与他所带给我的震撼有关,从那天起,桑尚陌突然加快了成长的步伐。

  认识高锋是那之后一年。

  我和朋友去看演出。他在台上拨贝司,我在台下抛媚眼。说实话他们的主唱挺烂的,整体拉低了乐队的水平。可这又与我何干?我喜欢的是他,准确地说是他的肢体。那是我长那么大头一次发觉,原来异性除了脸孔,身体某部分也可以令人目不转睛:灯光下他拨着贝斯的手臂的线条,完美极了。当时我不懂,现在我可以这样去描述:有一种男孩/男人,你见到他第一眼就会试图想象他汗珠密布的样子。高锋就是那种人。

  不知是否妞儿我电波或磁场太强,我身穿一团漆黑、身处一团漆黑,竟被他在台上收到了信号,他冲我勾嘴角。我离开台子走到一远角,依旧是漆黑,四下无人。现场刹音在一波技巧性□后,他没和同伴去后台,直接过了来,在我对面坐下。隔着桌子,我们什么也没说,对望着傻笑。

  临末,乐队成员都搭他的车走,他也带上我,算一胜利果实吧。把别人逐个送回家以后,他把车开到一个我已记不得是哪儿的地儿,就这样跟我待了一夜。那一夜我们不停地纯洁地接吻啊接吻。

  我在京城早五点的晨光中醒来,灰雾茫茫,我却觉着一切突然就明朗了起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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