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93章 荐举连坐_重生吕布一统三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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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跟他们一起见个面,跟他们做个保证,让他们心安了,以后再抽空跟他们逐个会面详谈就好了。”

  吕布皱起眉头:“我不是推举诸葛玄为魏郡太守,法衍为廷尉吗?他们不去就任,为何还待在招贤馆?”

  陈琳脸上浮现一股奇怪的笑意:“主公,您有所不知,按照朝廷制度,被荐举人须在荐举人陪同下,面见上司,荐举人还须立下保函,被荐举人才能就任,主公一日不回邺城,他们就一日不能就任。”…。

  吕布诧异地问道:“这是谁设立的制度?”

  “是太傅卢植、太师蔡邕、太保马日磾共同设立,公文也发到河东交由主公确认,主公当时被卫仲道所陷,便搁置下来,但邺城这里已经开始施行。”

  吕布这才想起,邺城朝廷新创,冀州各个世家家主以及朝廷高官、各个郡县官吏,包括吕布都在纷纷按照两汉的荐举制度在荐举人才为朝廷所用,卢植等朝廷老臣觉察到荐举制度的弊端,便沿用秦朝和西汉时期的荐举连带责任制度予以约束,规定荐举人与被荐举人之间有法律连坐关系,被荐举人一旦犯下贪污**、私通外敌等罪行,荐举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。

  秦朝确立大一统的政治制度时,就限制官员用人权,司马迁在《史记?范睢蔡泽列传》中说:“秦之法,任人而所任不善者,各以其罪罪之。”简单来说,就是“谁荐举谁负责”,你主张提拔谁就要对他负责到底,他的好就是你的好,他的错也是你的错。这条原则到汉朝进一步明确,汉初《二年律令?置吏律》详细规定荐主的责任:“任人以为吏,其所任不廉、不胜任以免,亦任免者。”如果被推荐的人不廉洁或者不能胜任工作,不仅被推荐的人要被罢免,荐主也要承担连带责任被罢免,这就是“荐举连带制”,把荐主和被推荐者双方的政治命运捆绑在了一起。

  秦昭王时期的丞相范睢提出了远交近攻的战略,是秦国统一天下的大功臣,他本是魏国人,早年经历坎坷,后来得到郑安平、王稽二人帮助才入秦。他是个“一饭之德必偿,睚眦之怨必报”的人,发达后向秦昭王举荐王稽为河东太守、举荐郑安平为将军。后来郑安平在战争中投降了赵国、王稽因勾结诸侯被诛杀。按秦法,作为荐主的范睢要承担同等罪责,株连三族。秦昭王明确表示要保范睢,禁止国内议论郑安平等人的事情,还赏赐范睢表示支持。但范睢还是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,一蹶不振,以下台收场。

  西汉时,富平侯张勃荐举陈汤,因选举不实获罪,除了削去封邑二百户外,死后还被谥为“缪”。

  严格的荐举连带制,遭到了世家官僚势力的抵触与反击,他们既想把持用人实权,又不愿意承受连带压力,便指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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